COVID-19:染病時的應對

圖片中為一盒紙巾。文字寫道:只有紙巾是不夠的;已有 COVID-19 療法可供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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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VID-19 患者應採取下列措施,保護他人並接受治療,以降低重症風險。


COVID 檢測試劑盒的圖標;內有 Q-tip 的管狀盒

1. 接受檢測

開始出現 COVID-19 症狀時,便應立即接受檢測;在接觸了 COVID-19 患者的五天後,也應接受檢測(如果出現症狀,則應更早檢測)。


一人獨自待在家中的圖標

2. 立即隔離

如果您有症狀,應立即隔離。請待在家中,直到您在未服用退燒藥的情況下已持續 24 小時不再發燒,且其他 COVID-19 症狀均見好轉。

採取措施保護家中其他成員,包括佩戴貼合度良好的口罩,盡量待在單獨的房間內,增加室內通風,並保持雙手清潔。

告之與您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您感染了 COVID-19,以便他們也能接受檢測並採取措施保護他人。

如果僱主要求您提供需要隔離的證明,才能提供病假,請填寫以下表格。如需瞭解 COVID-19 病假政策的更多資訊,請致電 855-491-2667。


一瓶藥丸的圖標

3. 向健康照護提供者諮詢

COVID-19 治療可以降低您體內的病毒載量、減輕症狀並幫助您避免住院。生病後立即開始治療的效果最好,因此如果您出現症狀,請立即接受檢查,這一點至關重要。

只有健康照護提供者才能開出治療處方。如果您的健康照護提供者認為治療會對您有幫助,他們可能爲您開具需連續服用五天的抗病毒口服藥。無法使用抗病毒口服藥的人員有可能獲得其他類型的治療。

如果您檢測結果呈陽性,請致電您的健康照護提供者瞭解治療選項。如果您沒有健康照護提供者,請撥打 212-268-4319。

紐約市的檢測及治療流動站點 (Mobile Test to Treat) 可在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,提供免費測試、評估和即時獲得抗病毒口服藥 Paxlovid 的服務。

如需查找您附近提供 COVID-19 治療的藥房,包括讓您可一次性既接受檢測又獲得治療處方的站點,請使用 COVID-19 治療定位器


溫度計的圖標

4. 照顧自己

即使您沒有症狀,也要休息。定期測量體溫,並留意症狀的變化。如果您出現醫療緊急情況,例如呼吸困難,請撥打 911 或前往醫院。


一人在手機上傳送簡訊的圖標

5. 照顧他人

確保採取措施,保護家中其他成員,包括佩戴貼合度良好的口罩,盡量待在單獨的房間內,增加室內通風,並保持雙手清潔。


一人戴著口罩的圖標

6. 結束隔離

如果您在沒有服用退燒藥的情況下已連續 24 小時不再發燒,且其他 COVID-19 症狀均見好轉,便可結束隔離。

一經恢復正常活動,您應在隨後的五天內採取下列預防措施。如果您未曾有過症狀,但 COVID-19 檢測或是其他呼吸道病毒檢測呈陽性,也應在隨後的五天內採取同樣的預防措施。

  • 每當與他人在一起時,您都應戴上貼合良好且能完全覆蓋口鼻的口罩。
  • 應繼續與他人保持距離,尤其與重症風險較高的人員(包括年齡在 65 歲及以上、免疫系統薄弱,以及患有增加重症風險的基礎病的人員)保持距離。
  • 當您在室內與他人在一起時,應盡量採取措施改善通風(例如,打開窗戶及使用排氣扇)。
  • 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:在咳嗽和打噴嚏時應遮住口鼻,勤洗手,使用消毒洗手液,並清潔經常接觸的表面。
  • 如果您在恢復正常活動後開始發燒或感覺更差,則應再次待在家中並與他人隔離,直到您的症狀總體改善後已持續至少 24 小時,且未出現發燒(在沒有服用退燒藥的情況下)。在其後的五天內,您仍需採取上述輔助預防措施。

長期 COVID

絕大多數 COVID-19 患者會完全康復,但有些人會出現持久的症狀和健康問題。

後-COVID-19 病狀 也稱為「長期 COVID」或「慢性 COVID」,指的是在 COVID-19 患病期間或之後出現並持續數週或數月的一些列症狀。

症狀可包括疲勞、呼吸問題、肌肉疼痛以及難以集中注意力或記不住要做的事。

如果您認為自己患有長期 COVID,請諮詢您的健康照護提供者,或訪問 COVID 病後護理診所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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